各投标人:
我局就莲溪大桥被撞损害案件肇事船舶停航期间看管船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莲溪大桥被撞损害案件肇事船舶停航期间看管船员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上限:预算上限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肆元整(¥284436.00元)含税费,报价超出上限的视为废标。
三、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安排相关合格船员看管“新晨光20”船,暂定看管期为6个月,具体以实际看管时长计算。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按照《广州海事法院民事通知书》((2017)粤72民初407号之四)通知要求,因莲溪大桥被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的两被告在“新晨光20”船被广州海事法院扣押后,不能按照海事部门要求为“新晨光20”船配备足够、适任的船员,不能保证该船的安全,对此,广州海事法院要求原告28365365tw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安排人员对“新晨光20”轮船予以看管。经征询珠海海事局,看管“新晨光20”船停泊期间至少需要配备4名船员,分别为:沿海二等驾驶员1名、沿海二等值班水手1名、沿海二等轮机员1名、沿海二等值班机工1名。现我局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方式聘请船务公司按上述要求配备4名船员看管“新晨光20”轮船(该轮船为海船),为期6个月,具体以实际看管时长计算。费用预算包含船员工资、船员在船伙食费、加班工资及节假日加班工资、航行补助、船员证书办理费、船员来往上下船差旅费、船务公司管理费、社会保险费等,含税。
五、项目地点:珠海市。
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七、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含)以上级别的《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或《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信誉,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八、踏勘现场时间:无。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4日15: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28365365tw4楼409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2号)。
4.开标时间:2017年12月4日16:00。
开标地点:28365365tw二楼会议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生
办公电话:0756-2293201,13923399324
采购单位:28365365tw
2017年11月27日